中新網2月28日電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禮服灣已婚林姓老闆控告公司財務、前女友侵占公司逾600萬元(新臺幣 下同)。檢方調查,林姓男子多次以公款匯款給女方,以罪證不足,處分不起訴。
  臺北地檢署公佈的不起訴書指出,林姓男子主張在公司擔任財務副總的蘇姓女子,在2007年間以清償貸款為由,要他在空白匯款單上簽名,後來蘇女填上自己賬戶,馬爾地夫使公司匯款20萬美元(約新臺幣600萬元)至蘇女戶頭,公司會計作帳得知陳報林男,林男認為蘇女涉侵占等罪嫌而提告。
  檢方偵辦期間,蘇女表示,她與林男曾是男女朋友,從2003年至2009年間交往同居,情同夫妻,兩人共同投資大陸廣州8戶房屋後來獲利了結,男方多次以公司賬戶匯美元到她的賬戶,關於這兩筆匯款因時間久遠,已經記不起來。雙方後來分手,男方纔記憶體提告。
  檢方調查發現,公司款項確實多次匯款到蘇女賬戶,公司會計也都會向林男告知錢的流向,且雙方在這600萬元匯入蘇女賬戶後,曾多次外出游玩,有親密合照,蘇女也曾出席男方的債務整合壽宴,當天有男方子女與會,可證明雙方關係親密。
  承辦檢察官認為,這600萬元應屬於贈與性質,林男說法有違常情且前後不一致,身為公司負責人,久經商場歷練,自稱輕率在600萬元的空白匯款預防癌症飲食單上簽名,又在得知會計回報錢流向後,拖延一段時間才以電話詢問蘇女,較難採信,因此將全案處分不起訴。  (原標題:台男子與小三分手後討要600萬臺幣 法院判其敗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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